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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行“第五届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大邀请赛暨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通知
  • 2010-3-24 浏览() 【
  • 关于举行“第五届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大邀请赛暨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通知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发明协会文件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委)、教科所(院)、教研室、教育学会中小学劳技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发明协会,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党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鼓励青少年从小爱科学、学科学,弘扬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素质的全面提高,经商定,在前四届“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的基础上,2010年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发明协会、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将继续举办“第五届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暨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发明协会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支持单位: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等

    承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劳技教育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 教育科学出版社

    北京市工业设计促进会

    (待定)

    2、组织机构:

    由主办、承办单位负责人及教育、科技知名专家组成“第五届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大赛暨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宣传报道

    拟邀请CCTV少儿频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少年报、科技日报等相关媒体对活动进行全面的宣传报道。

    CCTV少儿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安排现场比赛播出。

    三、活动目标

    1、以劳技创新教育为依托,把课内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科学教育与技术教育相结合,培养中小学生的劳动观念、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基本技术素养,激发青少年设计创造的乐趣,使广大青少年“爱劳动、能设计、会动手”,大胆创意,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在全社会中小学生中形成学习、创新、和谐的良好氛围。

    2、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发动和组织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及政府共同参与青少年劳技创新活动;形成劳技创新大赛最为广泛的参与基础和社会影响,搭建一个促进青少年创新能力不断发展的展现、互动、交流的平台,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的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在前四届“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的基础上,本届赛事将呈现更综合、立体的特点,在评选“全国中小学生优秀劳技创新作品”的基础上,开展“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和“全国青少年创造力培养优秀学校”(名称待定)的评选活动;同时表彰“劳技创新作品优秀指导教师”、“全国创新教育优秀家长”等。

    (二)要求

    1、参评劳技创新作品要求

    (1)以中小学生劳动技术/通用技术教育、科技教育创新作品为主,凡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中小学生设计制作的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2)按照“自命选题、自我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学生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可在教师指导下,广泛征求家长、专家和同学的意见)。

    (3)凡在前四届“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再参评。

    2、“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候选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推荐:

    a、参赛选手的创新作品水平;

    b、参赛选手的设计创新能力;

    c、参赛选手的动手实践能力。

    说明如下:

    ⑴ “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候选人,必须有创新作品成果并且进入“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大赛”终评;

    ⑵ 必须参加“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现场竟赛(项目和办法另行通知);

    ⑶ 经综合考评(作品和现场竟赛成绩),评选出“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

    因此,作为“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候选人,应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有条件的家庭或学校,可将参赛选手的构思、论证、研讨等特别精彩的环节或片段拍成人物短片,挖掘人物在劳技创新过程中的精彩故事,作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原始素材,以更全面的展示参赛选手的素质。

    五、申报办法

    (一)参加“第五届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暨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的,须用中文填写“参评申报表”(可从www.laojijiaoyu.cn或www.rdfz.cn/scw网站下载),表后须附1000字以内的参评者的创新设想和设计说明,并附结构图和实物照片各一张,经所在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后,寄送给大赛组委会(或由地方组委会统一报送),方能取得参评资格。

    填表时须注意:集体发明作品最多只填写前三位发明人;辅导老师栏只填写第一辅导老师,多填写视为无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研室(教科所)、中小学劳技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可与省教育学会、发明协会等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省一级组委会,负责组织本省中小学生参评、参赛。

    亦鼓励各地市(区、县)组成相应一级的组委会,负责组织本地中小学生参评、参赛。

    (三)如因各种因素地方未能统一组织参评参赛活动,学校(个人)亦可向邀请赛组委会申请直接报名参赛;参赛者须填报相关“申报表”等材料(参看“申报办法”第一条),经所在学校领导签章同意后,寄交给大赛组委会;经过全国初选,可取得参评资格。

    (四)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材料寄送的有效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0日(以邮戳为准)。请在规定日期内寄至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经费

    本次评选活动经费主要由承办单位筹集解决,不收取学生作品报名费、参评费等;进入全国终评(现场比赛)的,拟收取少量会务费,用于补偿场地、布展、器材购置等公共费用。

    七、评审办法

    (一)、本次评选活动将采取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程序

    1、学校初评、推荐;名额不限。

    2、省地市(区、县)择优推荐;名额不限。

    3、全国初评。

    4、全国终评。

    八、表彰奖励办法

    1、全国中小学生优秀劳技创新作品奖:分设金奖、银奖(颁发证书和奖牌)、铜奖和优秀奖(颁发证书)。

    2、评选“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以及“全国劳技创新作品优秀指导教师”、“全国创新教育优秀家长”和“全国青少年创造力培养优秀学校”等,颁发证书或奖牌。

    3、评选结果拟于2010年暑期揭晓。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9号教育科学出版社603室

    第五届全国中小学劳技创新邀请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100101     E-mail:lynwjh@sohu.com

    联系电话:010—64989603(传真) 64989604    13701310737(刘)

    联 系 人:李  慧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发明协会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零壹零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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